《低俗小说》的感想
又是惯例为肉写长评的时候了,对我而言依然苦手。毕竟我是个手残,自己的文一向是一章1.5K就满足。
这次的文,最让我记忆犹新的,大概是当时伞哥说「他只见识了一次搭档生命垂危,我可是经历过一百多次地狱了。」
爱一个人的终极目标,到底是什么?
苏沐秋曾经是一个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的向导,生生死死他看见过太多,天长地久有时尽,他选择让他所爱的人活着。
如果你爱一个人,爱逾生命,保护他,就是你此时最重要的事。
苏沐秋是这样做的,他是叶修的向导,他身后的枪神。
掩护他,为他除去一切后顾之忧,是他的责任更是他的骄傲。
但是当他梦见了爱人的死亡,并在一次次的噩梦中挣脱不得,意识到「过刚者易折——我们两个在一起,迟早一个会害死另一个」,意识最终到自己最终必定会成为对方「会看背」的「绊脚石」,苏沐秋知道,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了。
没有什么,比生命更珍贵的。
想保护心爱之人,首先,你得先活着。
他要让心爱的人更长久的活着。
哪怕代价是生离,总好过死别。
哪怕他不会被原谅,至少不必看着他死在自己眼前。
这是苏沐秋选择的,他爱人的方式,哪怕他选择的是相当笨拙的手法。
相对于伞哥,这文对老叶的着墨相对较少,或者说琉璃的文里,老叶一直是个暗搓搓「玩弄他人感情」的人。
因为太过纯粹,结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出现各种有心的或者无意识的,让人猜不透的「阴谋诡计」。
这个像小狮王一样的,永远纯粹的少年,曾经渴望自由胜过一切。甚至连生命都可以放纵,似乎连爱情都可以停止。最终还是学会了责任,为所爱的人,守护自己的责任。
每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,都需要一个人来安定他,以免飞得太远,找不到回家的路。
叶修不怕死,而且享受危险带来的快感,甚至可以把命赌上,任何人都拦不住他。
他的搭档是永远能和他并肩而行的S级向导,他们只需要逾越所有艰难险阻,成为更强。
直到他看见苏沐秋中弹受伤。
搭档生命垂危的地狱,其实只要一次就够了。
或者说,只有一次,就足以让这个毫无弱点,似乎永远坚不可摧的男人崩溃。
苏沐秋不仅仅是「苏沐秋」而已,还是是「他的苏沐秋」。
朋友、兄弟、搭档、袍泽、伴侣。
哨兵和向导,是精神相连的存在。
那个人的离去,是何等的打击。只怕眼泪也流不出来。此生的骄傲中唯一的屈服,唯一能让他受伤的弱点。他的归处。
苏沐秋倒在血泊的记忆,是叶修鲜血淋漓的伤口。哪怕过了十年,过了一辈子,也是心里无法抹消的疤痕。
他信任苏沐秋,把后背交给他,把一切都交给他。结果那个混蛋却什么都不说,自把自为,所以惹自己生气,两个人隔离,也是活该。
他才不会原谅他。
他才不会去想他。
可是很多时候,很多转过身的一瞬间,入睡时没有另一个体温的寒意、无聊时没有人拌嘴的时候……在那些日常,和在那些奇妙的时刻,才会发现自己错了,因为喜欢他那么多,爱他那么多;多到哪怕他不在自己身边,只有他好好活着,而不是被掩埋在黄沙之下,不是死于敌方的枪口,都是好的。
生命的可贵,叶修从来不曾忘记。
甚至比苏沐秋记得更牢。
毕竟他不是主要担当掩护的苏沐秋,而是永远冲锋陷阵的叶修。
然后,要到那个人离开自己之后,自己真正的受伤之后,才真正明白,「我不是我,我是他所爱的我!」
叶修爱着苏沐秋。他需要他。
他想与苏沐秋在一起。
一直,永远。
而这意味着他必须学会顾及,承受责任。
不仅为自己的生命负责,还有把生命交付给他的苏沐秋的未来。
他不仅仅应该作为搭档守护苏沐秋的什么,还有为苏沐秋珍惜自己的命。
还好,时隔十年。
伞哥对老叶不必再肆无忌惮的玩儿自己的命表示满意。
老叶对十年前虽然「玩弄了自己感情」,但是十年后依然对自己爱得死心塌地的伞哥表示「哥原谅你」了。
总是是HE,逾越了「天长地久有时尽」,开始了「朝朝暮暮且行且珍惜」。
感觉似乎既不是长评也不是感想啊……到底是写的什么……_(:зゝ∠)_